各学院分团委、各团支部:
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主办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
三、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四、寻访对象及奖励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一)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三)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四)在活动报名截止前,本人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五)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六、活动安排
(一)自主报名及展示阶段
1.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1月15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http://star.xiaomei.c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
2.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同时也可以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公众账号(“self-star”),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第二步: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和以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为主题的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第三步: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武汉体育学院**(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宣言是****!请为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第四步: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邮箱wttwyx@163.com,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校级推荐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1.校内审核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
请各院系于2016年11月16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东教学楼二楼)。审核期间,校团委将登录活动官方网站,从进行展示的同学中,重点审核以下三个内容:第一,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真实;第二,是否通过新媒体(新浪微博、腾讯微信等平台)传播个人事迹;第三,拟推荐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30个微信点赞。
2.校内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
校团委将在符合以上三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论。
3.校级推荐时间:2016年11月30日
公示完成后,校团委将在2016年11月30日当天,将本校推荐的1至2名“自强之星”的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报至省级团委学校部。报名表可在活动专题网页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推荐材料的完整电子版。
过期不提交材料,视同放弃推荐资格。
(三)省级推荐阶段(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
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12月26日
2016年12月6日开始,省级团委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各省级组委会根据本通知附件中规定的名额,于12月26日前正式向全国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推介人选。
(四)全国寻访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时间:2017年1月上旬-2月下旬
1.全国组委会将通过“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平台发起对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投票,投票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30%。
2.全国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审会,评审会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70%。
3.全国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成绩和组委会评审成绩,在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最终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平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国青年报》、团中央学校部微信平台、全国学联微信平台进行最终公布。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举行颁奖仪式。
七、工作重点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动“三级活动体系”构建。各院系要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开展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
3.创新机制,打造品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各院系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自强事迹分享会”、自强之星在线访谈、自强事迹微电影微动漫、组织自强之星(候选人)开展志愿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进一步鼓励广大学生一起来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东教学楼二楼)。
联系人:宋菲菲
联系电话:87190140
电子邮箱:wttwyx@163.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