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2015级本科生、2016级研究生、体育运动学校初、高中三年级学生即将毕业,为配合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减少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现象,现就毕业生转接团组织关系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整理更新毕业生团支部和团员基本信息
各学院团委要持续组织登记2019年毕业生团员的基本信息(附件1),包括:毕业生团员毕业后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所属的乡镇街道等,以及毕业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等详细情况。各学院团委填写信息登记表后于6月28日前交至校团委组织部(艺术馆203)。智慧团建系统中要完善录入系统的2019年毕业生团员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必填,确保一人一号)。手机号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二、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
1、各学院团委书记负责本院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学院毕业生辅导员协同配合。组织毕业生团员开展以组织关系转接为主要内容的团员教育工作,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纳入毕业生派遣等系列教育中,使每名毕业生团员了解相关规定,督促毕业生团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2、由各学院团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2)。介绍信应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各学院团委统一开具(介绍信骑缝章处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各毕业班团支部应及时收取支部团员的团员证,交由学院团委统一盖章。然后再将开具好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团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签领单》(附件3)发给团员。
3、申请暂缓团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团员需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暂缓团员组织关系接转申请表》(见附件4),由学院团委审核后办理。
4、各学院团委在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的同时,应在线上的“智慧团建”系统中对毕业团员进行同步转出操作。
三、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注意事项
1、毕业生流动团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团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团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团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对于暂时确无法转移团员组织关系的,由团员本人申请,团员原隶属学院团委可保留其组织关系不超过2年,并将毕业生团员编入学生团支部,收缴团费、过团组织生活直至其办理转出手续。
2、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介绍信抬头由毕业生团员本人向接收单位询问确认。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必要凭证,不能仅凭团员证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团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对于组织关系没有正常完成转接的情况,如若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因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由所在学院团委补办。
4、团员是否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反映出一个团员组织观念的强弱,团员必须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团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或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团费、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团处理,并予除名。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团员,团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
5、各学院团委书记是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第一责任人,请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注意确认转接对象的团员身份。保留团籍的党员,其团员组织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接,到新单位团组织办理团员登记手续后生效。年满28周岁的团员,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办理离团手续,不予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联系人:李自栋
联系电话:027-87190140
电子邮箱:whtytw@whsu.edu.cn
共青团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