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团省委、省学联要求,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重点关注家庭经济贫困大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工作安排
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本院的推报工作。校团委通过开展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遴选出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从中产生“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各学院推荐人选于7月10日前将《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2019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及每名推荐对象的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以“学校+姓名+事迹类别”命名)报送至校团委邮箱。纸质版请于7月10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规范遴选程序。各学院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一线团支部,认真履行班(团支部)、院系、校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深入挖掘发现新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
2.注重宣传引导。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在宣传本单位自强之星典型的基础上,结合全省“自强之星”微信平台点赞活动积极宣传全省“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
3.强化跟踪培养。对推荐上报及获评的“自强之星”人员,各学院要做好跟踪培养。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到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要注重持续用力,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
联系人:张天禹
联系电话:027-87190140
联系邮箱:whtytw@whsu.edu.cn
附件:
1.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19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