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团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点击:
  

各学院团委:

根据《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武体党发〔2021〕28 号)的要求,研究生团学工作将由各学院团委承担,为顺利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团学工作,现将有关改革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原研究生院团委共有研究生团员1740名,研究生团支部23个,现将原有团总支、团支部予以撤销,研究生团员关系转接至各对应的管理学院。

(一)在籍研究生团关系转接

1.各学院团委根据所管理的研究生人数规模重新划分成立研究生团总支、团支部。

2.各学院团委指导新设立的研究生团支部完成新任支部委员会的建立,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创建组织架构。

3.原研究生院团委指导原研究生团支部智慧团建管理员将团员档案转至对应接受团支部。

4.研究生团籍档案仍存放于研究生学籍档案,由研究生院就业办保管。

5.在籍研究生团费由原研究生院团委收缴至2021年6月。

(二)2021级研究生团关系接收

1.各学院团委应于“智慧团建”系统中成立学院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并用于新生报到团组织关系接收。

2.2021级新生入学后,各学院团委根据2021级研究生人数规模设立团支部,并将其分入对应团支部。

3.2021级新生团籍档案跟随学籍档案保管。

4.2021级研究生团费自2021年7月开始收缴。

二、成立各学院研究生会

根据团中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各学院应根据管理研究生规模成立学院研究生会。

1.研究生规模在150人以上的学院应成立学院研究生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研究生规模在150人以下的由研究生所在班级开展相关工作。

2.各学院研究生会管理参照学生会管理要求,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设执行主席。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各部门设负责人1~2名。研究生会秘书长由学院团委专职副书记(教师)兼任。

3.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由同级党组织确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需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研代会)或研究生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团委应在学院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研究生教育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团学工作,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2.认真落实。各学院团委需根据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确保研究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到位,无一名团员遗漏。按照规范成立学院研究生会,并按要求做好研究生会干部选拔工作。

3.加强沟通。研究生教育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是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一次重大转变,各学院团委要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总支)和校团委交流,共同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平稳落实。

联系人:田一平、李自栋

联系电话:027-87190140

共青团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