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团干部建设工作,落实团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制度,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学院团委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导向,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评价基层团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促进基层团干部努力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述职评议对象
校内各单位团组织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时间
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
四、述职评议流程
考核采取现场述职及校团委、各学院党委、团员青年联合评分的方式进行。
(一)团干现场述职(20%)。校内各单位团组织负责人进行现场述职,由校团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分。
(二)学校团委考核(30%)。由校团委负责人牵头、校团委相关部门参加,按各学院团委落实各项工作的情况、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情况等进行评价。
(三)学院党委考核(30%)。由各学院党委根据考核内容制定学院考核评分细则,对本学院基层团干部进行评分。
(四)团员青年评议(20%)。由团干部所在学院的青年学生进行满意度评价,青年学生参评率达到50%以上方有效。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将向各学院党委进行通报。
(二)学校授予考核优秀的团干部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共青团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