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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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30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5人 |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6个 |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1年6月18—19日 |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12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12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12 |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12 |
|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12 |
|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12 |
|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12 |
|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12 |
|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12 |
|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12 |
|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12 |
|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2 |
|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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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体育教育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运动训练学院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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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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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武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艺术学院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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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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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健康科学学院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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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新闻传播学院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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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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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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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体育工程与信息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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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国际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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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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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竞技体育学院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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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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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足球学院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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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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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网球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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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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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可添加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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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表空表见附件2中深色背景部分)
二、《武汉体育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全称为武汉体育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三条本会在武汉体育学院党委和上级学联的领导,接受武汉体育学院团委的指导。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五条本会的会训: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
第六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发挥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作用,依章程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六)密切保持与各兄弟高校学生会的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切实增强我校学生会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七)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学生会开展工作时要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全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对同级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校级学生会组织的领导。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陈炫孜 |
共青团员 |
新闻传播学院 |
2019级 |
12/80 |
否 |
2 |
徐翼彪 |
共青团员 |
足球学院 |
2019级 |
12/42 |
否 |
3 |
桑正昊 |
预备党员 |
体育教育学院 |
2019级 |
1/343 |
否 |
4 |
黄青青 |
共青团员 |
国际教育学院 |
2019级 |
4/26 |
否 |
5 |
章钰晗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5/35 |
否 |
6 |
蔡周晟 |
共青团员 |
运动训练学院 |
2019级 |
67/440 |
否 |
7 |
邓兆龙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19级 |
15/454 |
否 |
8 |
孙泽宇 |
共青团员 |
体育教育学院 |
2020级 |
25/308 |
否 |
9 |
李欣诺 |
共青团员 |
新闻传播学院 |
2020级 |
18/90 |
否 |
10 |
马鸬燕 |
共青团员 |
新闻传播学院 |
2020级 |
2/90 |
否 |
11 |
张莹 |
共青团员 |
新闻传播学院 |
2020级 |
27/90 |
否 |
12 |
李雨霏 |
共青团员 |
新闻传播学院 |
2020级 |
24/90 |
否 |
13 |
李晨韵 |
共青团员 |
健康科学学院 |
2020级 |
4/52 |
否 |
14 |
唐寅静 |
共青团员 |
运动训练学院 |
2020级 |
70/474 |
否 |
15 |
陈静宜 |
共青团员 |
新闻传播学院 |
2020级 |
29/91 |
否 |
16 |
胥芝逸 |
共青团员 |
新闻传播学院 |
2020级 |
5/90 |
否 |
17 |
马源良 |
共青团员 |
运动训练学院 |
2020级 |
90/479 |
否 |
18 |
贺新宇 |
共青团员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2020级 |
18/90 |
否 |
19 |
邱志奇 |
共青团员 |
运动训练学院 |
2020级 |
70/479 |
否 |
20 |
陈倩如 |
共青团员 |
新闻传播学院 |
2020级 |
25/91 |
否 |
21 |
周嘉怡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19级 |
13/454 |
否 |
22 |
任一鸣 |
共青团员 |
武术学院 |
2020级 |
46/160 |
否 |
23 |
龚世豪 |
共青团员 |
体育教育学院 |
2020级 |
80/357 |
否 |
24 |
杨弼文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0级 |
19/454 |
否 |
25 |
杨龙洁 |
共青团员 |
网球学院 |
2020级 |
13/150 |
否 |
26 |
刘珂铭 |
共青团员 |
健康科学学院 |
2020级 |
11/39 |
否 |
27 |
易茜 |
共青团员 |
新闻传播学院 |
2020级 |
25/90 |
否 |
28 |
于天泰 |
共青团员 |
运动训练学院 |
2020级 |
45/474 |
否 |
29 |
李帆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9/30 |
否 |
30 |
张晨 |
共青团员 |
新闻传播学院 |
2020级 |
27/90 |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校党委和省学联的批复精神,结合武汉体育学院学生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1.武汉体育学院第二十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拟设5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差额选举产生。
2.学生自愿申报,申报人应具备正式学代表资格,主席团候选人经所在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校党委学工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6名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作为正式候选人供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3.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4.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5.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画“O”。如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其姓名,并在另选人下画“O”。另选人必须为大会的正式代表,否则无效。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6.选票上应盖有“武汉体育学院学生会”印章方为有效。选票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7.大会选举设监票人4人,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分别在武汉体育学院第二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非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产生,监票人经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组织和监督。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8.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且超过发出选票数五分之四,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或少于发出选票数五分之四,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有效票的半数,方可当选。
9.候选人当选得票应当超过有效票数的半数,按照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或最后一个应选名额出现两个以上候选人得票相等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视情况决定增减应选名额或重新补选。
10.大会正式选举结束后,总监票人按照候选人姓氏笔画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
11.选举结果须报请学校党委批准。
12.本选举办法经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6月18—19日
2、地点:武汉体育学院第三学术报告厅
3、代表数量:176人
4、主要议程
(1)省学联代表致辞
(2)宣读大会倡议书
(3)学校领导讲话
(4)听取和审议《武汉体育学院第二十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5)听取和审议《武汉体育学院第二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6)选举产生武汉体育学院第二十五届学生会主席团
5、宣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yZCFvQLjDOJ1DOrUW4wUA
6、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本次大会拟定学生正式代表155人,列席代表21人,特邀代表30名。正式代表为全校学生总人数的1.17%。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少数民族代表应不少于总人数5%,女代表不少于25%。特邀代表为省学联领导、学校领导、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兄弟院校学生会代表,学校各有关部门领导和来自国际教育学院的留学生们。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学院在校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院,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各学院推选的学代会代表组成原则上参考以下比例:2020级占30%,2019级占30%,2018级占30%,2017级占10%。同时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协调、党员群众比例协调、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
(二)代表产生办法
以各学院学生会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同级党组织和校学生会审查通过后,由学院学生会组织本选举单位的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书记 |
张广弟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张广弟 |
是 |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bsxlwx@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