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2022年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同时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为推动我校共青团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活动等专项工作更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对2021年度共青团专项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选
二、评选类别
1.“挑战杯”专项奖: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先进个人
2.“志愿服务”专项奖: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 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
3.“校园文化活动”专项奖: 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先进个人
三、申报标准和条件
(一)“挑战杯”专项奖
1.优秀组织单位
(1)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好。
(2)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组织有序,并结合创新创业竞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3)参选单位于2021年内参与校级“挑战杯”大赛报送作品数多于5件或报送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2.优秀指导老师
2021年期间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并指导学生获得“挑战杯”省赛银奖及以上奖项。
3.优秀个人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习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独立或为主要负责人(第一作者)获得“挑战杯”省赛铜奖及以上奖项。
(二)“志愿服务”专项奖
1.优秀组织单位
(1)长期坚持开展特色志愿服务的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
(2)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规律,能高效的完成志愿活动,并创新开发志愿项目。
(3)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21年度活动数量志愿汇注册活动排名不低于前40%;志愿汇组织注册人数排名不低于40%。
(4)拥有品牌活动(需连续开展五年以上),或2021年度组织开展志愿活动获得过校级以上单位表彰。
2.优秀指导老师
(1)2021年内积极参与指导校内志愿服务,对学生提供有效帮助。
(2)所指导的志愿服务项目或指导的志愿活动获得过校级以上单位表彰。
3.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1)拥有良好的社会意义及公益性的志愿活动项目并于2021年度至少开展三次。
(2)项目运行状态好,核心成员政治作风好、工作能力强,项目有创新性,有可持续实施的意义。
(3)各组织项目申报不得超过3个。
(4)该志愿活动项目获得过校级以上单位表彰。
4.优秀志愿者: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习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挂科记录。
(2)积极参加校院志愿活动,2021年内至少参与3次及以上大型赛事或校内志愿活动并能够提交志愿者经历证明。
(3)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均可报名,各组织推荐人员志愿汇时长排名百分比不低于前30%。
(三)“校园文化活动”专项奖
1.优秀组织单位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和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规律。
(2)高度重视校园精神文化建设,依托校训、校徽等彰显精神内涵的文化载体,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文体活动。
(3)能够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校级层面以上的文体活动。
2.优秀指导老师
2021年内参与指导校内文体活动两次及以上,对学生提供有效的帮助,且能够提供活动策划案和活动新闻报道。
3.优秀个人
积极参加校院文体活动,2021年至少参与3次及以上大型文体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全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
2、各团委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
3、各级团组织要切实保证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比条件,宁缺毋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
4、各学院团委请于2022年4月21日前将各项评选推荐名单汇总,并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上报校团委。
联系人:田一平
联系方式:87190140
电子邮箱:whtytw@whsu.edu.cn
共青团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