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并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武汉体育学院2024年度“向上向善好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三好学生标兵、奋发成才标兵、精神文明标兵、社会实践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参评对象
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024级新生除外)。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标兵
1.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参评三好学生标兵的学生须于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2.学习、训练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专业知识和技能过硬。
3.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学生学习的典范。
(二)奋发成才标兵(包括学习、训练竞赛两方面)
1.学习、训练目标非常明确,具有层次性、阶段性、全面性、长远性,并能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实现每一个目标。
2.能积极组织和带动同学努力学习或训练,创造良好的学习、训练环境氛围。
3.该项目学习型要求学习自觉主动,刻苦勤奋,方法得当,成绩拔尖,并注重加强外语、计算机的学习,口语和操作技能熟练,或科技论文、文学作品多次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或科技发明在各类比赛中获奖。
4.该项目训练型要求平时训练刻苦,能吃苦耐劳,通过自己不懈地努力,运动成绩达到较高水平,并在院级以上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在省级以上学术、体育、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竞赛等大型比赛中获得荣誉或表彰。
(三)精神文明标兵(包括文明宣传、校园文化活动两方面)
1.该项目文明宣传型要求严于律己,积极要求上进,思想道德高尚,乐于助人,无私奉献;为人处世积极乐观,热情诚恳,彬彬有礼,全心全意地为同学们办实事、做好事,起到良好的文明宣传作用。
2.该项目校园文化活动型要求积极参加或组织学校的各项活动,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作出突出贡献,在各类文艺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四)社会实践标兵
1.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将自己所学知识服务社会,服务他人,展现当代大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全面的综合素质,受到实践单位的高度赞扬,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2.积极组织和参加校内外的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出色,事迹突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五)三好学生
1.政治素质过硬,品学兼优,本年度考试总成绩排名列全年级(专业)排名的前30%,无挂科及重修课程。
2.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学术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竞赛,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团结协作、无私奉献。
3.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和公共秩序,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六)优秀学生干部
1.政治素质过硬,品学兼优,本年度考试总成绩排名列全年级(专业)排名的前30%,无挂科及重修课程。
2.积极参与学生工作,推动学校发展,在评选学年内担任学生干部半年及以上,工作认真负责,热心服务师生,工作实绩突出,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同学无评优资格
1.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言论或行为者。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受处分者。
四、评优比例
三好学生比例各按学生数的4%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比例各按学生数的2%评选(学生总数不含2024级新生)。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本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评选,个人有且只能申报一项评选项目,不得兼报。认真组织学生评议,广泛地征求和听取学生的意见,评比过程充分体现民主,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使评优工作真正达到表彰优秀目的。
2.针对在见义勇为、大型赛会、社区服务等事件及工作中有一定突出贡献的学生群体,各学院团委应当在达到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在参与评选时提供相关材料)。
3.各学院团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各项标兵人选1名,若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以空缺,评选出的各项学生标兵应提交字数为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学校根据材料及综合有关部门意见评定各项标兵人选。对评为标兵的学生,学校将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取得的优异成绩,让全体学生学有目标,赶有方向,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创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4.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审核并进行公示。经全面征求学生意见后,确定最后评优结果。
5.所有材料需要上交盖章后的纸质版,电子版需要上交附件8及各项学生标兵的审批表、事迹材料、登记照和生活照。电子文档请上传至团委邮箱。
联系人:田一平
联系电话:027-87190140
联系邮箱:whtytw@whsu.edu.cn
共青团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