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武汉体育学院2024-2025学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5日点击: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展现我校青年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进一步选树基层团员青年典型,切实发挥优秀团员青年的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深度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选

二、评选类别

集体项目:五四红旗团委(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

个人项目: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五四红旗团委(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认真组织开展广大团员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有成效,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工作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有推广价值,受到上级相关奖励。

4.班子建设好。团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配置齐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正常参加上级团委例会,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全校性活动,积极配合并主动承担全校性工作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具有较好影响。

6.下属团组织已完整创建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班子建设好。支部委员会团结、分工明确;认真执行班团一体化制度,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团干部政治立场坚定,作风过硬,工作上团结协作,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团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在各项工作上表现积极,能成为班级的政治核心。

3.落实制度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认真担负教育、管理和监督团员,组织、凝聚和服务青年的职责。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主题学习录入率100%,教育评议结果合格(含优秀)率不低于85%;认真开展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形式生动,教育效果好;认真落实团籍年度注册制度、团课制度和“推优入党”制度;2024年度团籍注册率为100%,支部成员参加团校学习全部结业,无未通过情况;扎实推进“智慧团建”系统,支委会成员和支部团员录入率均达100%;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团费收缴率达100%。

4.开展活动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团支部活动富有特色,能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参加创新创业、体育竞赛、文化艺术等课外活动,支部或支部团员获得校、院以上表彰或荣誉;志愿服务氛围浓厚,支部青年志愿者注册率较高;团支部全员参与“百生讲坛”能力提升活动。

5.学风建设好。支部学风优良,无考试舞弊等学术不端情况,支部团员有不及格课程人数不多于支部人数的5%,无团员青年受纪律处分。

(三)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握“两个确立”。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高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其他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主动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评选十佳共青团干需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在校院两级团学组织担任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4.申报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要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并且在往年曾获得“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无任何挂科违纪情况。本科生成绩位于班级前15%,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学术科研成果或体育竞赛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四)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握“两个确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无任何挂科违纪情况,本科生成绩位于班级前50%,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学术科研成果或体育竞赛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5.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6.年龄14至28周岁,团龄在一年以上。团干部需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握“两个确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围绕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主动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5.从事共青团工作不少于一年。

四、评选要求与程序

评选采取校院两级评审。通过院级初评、推荐参加校级评审

1.集体项目评选程序与要求:

(1)申报。各学院团委做好宣传动员和政策解读,各团委、团支部按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

(2)基层团委初评。各学院团委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的进行各方面情况的考察评选,根据指标分配表(附件1)向学校推荐候选团支部名单。

(3)校团委集中评审。“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根据日常工作考核、学院党委评价、青年评议、书面述职四个方面进行考察评选,青年评议拟采用线上评价的方式进行,相关工作另行通知。五四红旗团支部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产生,评选结果原则上参考学院团委初评结果。

2.个人项目评选程序与要求:

(1)学生个人申报。各学院团委、团支部广泛动员,学生团员对照各类先进个人资格条件,向所在团支部提交申报材料。个人有且只能申报一项评选项目,不得兼报。

(2)基层团委初评。基层团委根据分配的指标、推荐限额和所有申报人的现实表现情况,采取科学、民主、公开的程序择优确定各类奖项拟向学校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校团委集中评审。校团委根据学院初评结果,分类组织评审,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项目评选分为书面材料申报、线上展示、青年点赞三个部分进行评选,相关工作另行通知。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未入选的候选人将授予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其他个人项目评选原则上参考学院团委初评结果。

3.其他相关程序与要求:

申报红旗团委的单位需提交:附件2、附件10(加盖公章扫描版)、附件11、2024年度团委工作总结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电子版);

申报红旗团支部的支部需提交:附件3、2024年度团支部工作总结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电子版);

申报十佳共青团员的个人需提交:附件4、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电子版);

申报十佳共青团干的个人需提交:附件5、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电子版);

申报优秀共青团员的个人需提交:附件6;

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个人需提交:附件7。

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的个人需提交:附件8。

请各学院团委于2025年4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分类收集好后,同附件9(加盖公章扫描版)以及公示无异议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whtytw@whs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艺术馆203)。

五、评选名额

参照各学院团委现有的团员、团干部、团支部(团总支)数量,结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各学院团委需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申报。集体项目中“五四红旗团委”“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共评选13个,根据评选标准进行量化评选。

六、工作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全校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特别要关注在见义勇为、大型赛会、社区服务等事件及工作中有一定突出贡献的学生群体。要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带动团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发动,确保评优工作团员知晓率达100%;要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比条件,宁缺毋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各学院团委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各团委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评优工作的具体办法,组织开展院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并将本单位表彰的先进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联系人:田一平

联系电话:87190140

电子邮箱:whtytw@whsu.edu.cn

共青团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